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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消保官檢測行動電源全數不合格 [列印本頁]

作者: chenkl    時間: 2013-5-13 20:36
標題: 消保官檢測行動電源全數不合格
實際容量最好的也只有到標示的77%

http://newtalk.tw/news/2013/05/13/36403.html
http://www.cpc.ey.gov.tw/News_Co ... ;s=7FE5DFB8D816372D


作者: ychao    時間: 2013-5-14 01:28
真好奇這裡的mAh是電池原始輸出電壓為準,還是行動電源輸出電壓為準?畢竟mAh不是能量的單位。
作者: lyr    時間: 2013-5-14 02:44
看這裡面的敘述:
註2: 額定電容量係驗證行動電源容量標示的正確性,若採用標準制定0.2倍容量放電電流會超過部份樣品之最大放電電流上限,故以送測樣品上標示之輸出電流作為放電電流進行額定電容量測試。
=> 我猜是以行動電源輸出電流為準,持續放電,直到裡面的鋰電池電壓降到 2.5V 為止吧。


比較有意思的是 SONY 那一款,寫著:
註記2: 額定電容量在第2循環後無法執行。2次循環之最大放電容量為1174 mAh (標稱額定電容量為2000mAh)
註記3: 送測樣品雖以日文標示PSE認證定格容量: 1000 mAh,惟本體/包裝及說明書均只敘述2000 mAh之電池容量,故採額定容量為2000 mAh。
=>用兩次就掛點?進口標示翻一倍?這樣到底是誰黑心?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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