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LMisLIFE 討論區

標題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 [列印本頁]

作者: xdavid    時間: 2005-8-27 18:09
標題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下文為Yahoo新聞轉貼, 先說說自己的看法: 保險真意是分散風險, 即結合大家的力量用之於需要的人身上.
那些需要長期看病療養, 或是一般人難以負擔的醫藥費, 才是健保最需保障的人, 反而弄出這種規定實在很怪.
一般壽險的目的亦同, 詐保險金的事雖所在多有, 但應該是用各種方法去防詐, 而不是去提高保費大家一起去背詐領保險金的黑鍋.
衛署真是本末不分啊.......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 寄給朋友   友善列印   
  
【聯合新聞網 記者施靜茹/台北報導】 廣 告



衛生署健保監理委員會昨天討論健保法修正草案,其中二代健保規定一年看病超過十二次,第十三次起可能不再給付,及居家照護者須加重百分之十的部分負擔,引發病友和醫改團體抨擊,認為健保改革只考慮改善財務。

衛生署副署長陳時中指出,十年前健保上路後,健保法就訂有萬一健保面臨財務危機,病人一年看病第十三次以上要自費,但基於健保社會保險的角色,始終未實施,不過據健保局(新聞、網站)統計,去年國人平均看病十五次,因此將原列施行細則的這項規定,移至健保母法條文。

陳時中強調,二代健保上路後,不見得會實施一年看病第十三次以後就得自費,例如慢性病患者或罕病患者,可能一年超過十二次,未來仍會訂出一個標準。

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滕西華指出,這次健保法修法,看來都是以財務為考量,尤其是居家照護病友要自付百分之十的部分負擔,對於中風或臥床等弱勢病患十分不公平,等於是懲罰病人。

[ Last edited by xdavid on 2005-8-27 at 18:10 ]
作者: 熊爺    時間: 2005-8-27 18:30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不僅是健保,連勞退準備金提撥都是優先彌補這二大基金的虧損為優先吧!
只是覺得奇怪....以前沒健保時看病打個針拿個藥索費大約NT$250~300...
現在好像也差不多是這樣....
以前給的錢就是醫生收去...現在繳了保費
政府要分,醫院要分,醫生能不能到也不知道...
所以!越來越多生意好的診所,私人醫院都不加入健保了!
熊爺實際去看自費牙醫的經驗,付的費用沒差多少...可是服務跟品質卻好很多~

如果是照顧重症及慢性病患這樣要好像不符合公平原則~
真正的弱勢族群跟低收入戶...要照顧他們的責任應該是國家,而不是全民吧?
不要說我將來不會生病啊.....
如果一年要繳那麼多錢,我可以選擇對我最有利的保險公司投保啊....
而且真正有錢的人...也不需投保~也可能是繳最低保費...
反正!越想越覺得奇怪......每年繳一堆稅還有各種保險~
可是都不知道用在哪耶~|)
作者: Henrison    時間: 2005-8-27 18:37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那我要怎麼辦??

我天生眼睫毛就會倒勾,一個月一定要去眼科拔一次
我想要學習自己拔,但是近視加上要把眼皮翻出來才能拔根本辦不到。

順便問一下,有什麼辦法可以根治嗎?
作者: bioer    時間: 2005-8-27 18:49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去年鼻子有點問題
地區診所看了3次找不出原因
大醫院看了兩個找到原因
開刀一次, 回診2次
也就是為了一個鼻子花掉8次的quota.....唉....那以後不就完了
作者: ajackliukimo    時間: 2005-8-27 21:17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現在每天要陪我媽晚上去復健,治療六次要用一次健保卡,一個月就要四次,一年就要四十八次,在加上每個月去大醫院拿慢性病的藥十二次,一年就要六十次..這個..........十二次真的是不夠用
作者: xdavid    時間: 2005-8-27 23:13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小老百姓也只能幹訐一下, 誰知最終結果如何..... 任人宰割啊.
作者: TSUBASA    時間: 2005-8-28 00:40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健保本來就不該是吃到飽,一般人一年上醫院大概也不會超過12次吧?
如果怕不夠用,小錢就自付吧,大條的再出險,你保車險不是這樣的嗎?
怕不划算?那等你得了重大傷病,你就可以撈本撈個夠了啊,人壽保險不也是掛了才有錢領嘛?

窮人是政府該負擔沒錯,不過政府的帳單誰付?當然是全民付。二代健保其實不見得付更多,對單身跟頂客族比較不利就是了,只是一些弊病也不想改變,還是靠老招,抓幾個犯規的來抹黑整個醫界,把管理不善的虧損歸罪於醫病的浪費,最好九成六的醫師都在A錢,那是A太爽了是不是?不然怎麼420還跑去遊行?那些A更兇的官員民代怎麼沒聽他們去抗議?
作者: Dragoon    時間: 2005-8-28 00:52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TSUBASA at 2005-8-28 12:40 AM:
健保本來就不該是吃到飽,一般人一年上醫院大概也不會超過12次吧?
如果怕不夠用,小錢就自付吧,大條的再出險,你保車險不是這樣的嗎?
怕不划算?那等你得了重大傷病,你就可以撈本撈個夠了啊,人壽保險不也是掛了才有錢領嘛?


恩!這個說法倒是蠻認同的,小錢自付聽像是蠻正確的方向,可是 ...
這樣一般保險保夠全的人不就不需要健保了?
收入夠多的人會想,反正小錢要自己付,大錢可以跟保險申請理賠,那我還保健保的作用為何呢?
作者: TSUBASA    時間: 2005-8-28 01:56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健保是強迫加保,當然不是以你划算的角度來看。
換句話說,就跟福利一樣,強迫你做好事。
不然政府要做好事的錢哪裡來?募捐嗎?經過幾次大災難後的處理,還有人願意捐錢給政府作社會福利嗎?如果不是你每個月都交上幾百上千塊錢,卻很少去看病,那些拿重大傷病不用交健保費,卻每個月要花幾萬塊的帳單找誰付?政府說要加稅,那下次選舉也不用選了,所以換個方式加你稅,你服不服?
如果有在國外的朋友,可以打聽一下,台灣的醫藥費可以說是賤價,今天的問題是在於,選舉開福利支票,卻假保險之名行加稅之實。
作者: czh    時間: 2005-8-28 02:12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自建保開辦以來,我只用過一次
不過還是不用最好,身體健康最重要
我都已經忘記進醫院要過哪些流程了Orz
作者: 熊爺    時間: 2005-8-28 02:20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czh武功蓋世~偶受風寒都只要用內功將體內寒氣逼出就不需要去看大夫了!
其實!長遠來看....政府應該廣設武術學校,教全民練功養身...
這樣既有健康體魄的國民,大家所繳的健保費也可以多挹注股市讓國內經濟蓬勃發展~
奇怪!這樣簡單的方法...怎麼沒有官員提出或是執行咧?|)
作者: bioer    時間: 2005-8-29 08:36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我個人認為
健保到了這種地步
乾脆讓人自由參加好了

舉例來說, 目前我投保的部分, 自負加上公司補助(應該是各50%)
好像是2000左右(很久沒看薪水條了..假設是2000)
那麼一年也要24000
假如是看12次...一次就價值2000, 還有掛號費, 部分負擔等等還沒算
作者: ydtseng    時間: 2005-8-29 08:44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Henrison at 2005-8-27 06:37 PM:
那我要怎麼辦??

我天生眼睫毛就會倒勾,一個月一定要去眼科拔一次
我想要學習自己拔,但是近視加上要把眼皮翻出來才能拔根本辦不到。

順便問一下,有什麼辦法可以根治嗎?


割雙眼皮....我有個學妹就是這樣!

不過還是得先連續治療一陣子
最後請醫生開證明去特定醫院開刀
作者: Tango    時間: 2005-8-29 08:51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再完美的制度.也禁不起民眾濫用.
民眾.醫院.政客.政府都要從中吸取資源.這種制度怎能不垮?

我贊成自由參加.(弱勢團體由社會福利補助)
等大家感受到歐美醫療保險的現實之後.自然會感激目前政府努力的一切!!
(好多台僑返國健検.花來回機票都直得.就可看出台灣的醫療保險多好!!)

Tango
作者: francis_lou    時間: 2005-8-29 09:25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ydtseng at 2005-8-29 08:44 AM:


割雙眼皮....我有個學妹就是這樣!

不過還是得先連續治療一陣子
最後請醫生開證明去特定醫院開刀

如果... 本來就是雙眼皮, 那怎樣割? 變三眼皮嗎? =_=
作者: RitaLee    時間: 2005-8-29 09:33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我會很甘願的付健保費,因為我認為這是在為我未來的醫療做保險
當然前提是健保不能倒
而且雖然我個人一年用健保卡的機會很少,
但我祖母一年的醫療費用可能就遠超過我家五口所付出的健保費,
所以我並不認為健保是件無用之事。
作者: xdavid    時間: 2005-8-29 12:46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我是贊成所得高多付費, 小病自付也可以, 但不能一口咬定一年只限12次, 這是有違保險意旨的. 後續就看這規定的範圍到底涵蓋面合不合理了...
作者: player    時間: 2005-8-29 13:36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Tango at 2005-8-29 08:51 AM:
(好多台僑返國健検.花來回機票都直得.就可看出台灣的醫療保險多好!!)
Tango

就是這句話了! 不用繳所得稅,平時不繳健保費,
有了大毛病時,再回來繳繳健保費,就由全民買單了....
這....也是一大弊病啊~~~

想到二代健保上路後...保費約是薪資所得的2.5%,
這...光這裡我就要支出比我繳給保險公司的還多...

所得稅逃不掉就算了,這下連健保費也逃不掉了...唉...
真覺得是XO#*...了...

突然想到,若是這樣,那無所得的是不是就不用繳健保費?
作者: 小酒蟲    時間: 2005-8-29 13:39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player at 2005-8-28 22:36:
不用繳所得稅,平時不繳健保費,
有了大毛病時,再回來繳繳健保費,就由全民買單

現在已經不能這樣玩了。
作者: wilsonfu    時間: 2005-8-29 13:56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player at 2005-8-29 01:36 PM:

突然想到,若是這樣,那無所得的是不是就不用繳健保費?


很多有錢人就是「無所得」的....:!(
作者: WereWolf    時間: 2005-8-31 02:09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Tango at 2005-8-29 08:51 AM:
(好多台僑返國健検.花來回機票都直得.就可看出台灣的醫療保險多好!!)

Tango


這個話,讓我想起石油漲價時,就說台彎的油價比其他國家有多便宜,掩蓋事實(別的國家的稅制與國民所得)說的~石油漲價是很合理(之前台彎的石油太便宜ㄌ,都不知道這麼便宜的石油也可以讓中油一年賺幾十億吧)

想問心中的問題,健保制度算不算獨佔事業呢?他隨意的更改服務項目或收費是不是有壟斷與毀約之虞呢?可以請消基會介入監督調查嗎?政府不是啥都要民營呢?那健保局到底是民營還是國營呢?健保的架構是走回頭路嗎?不用理會市場或民意的取向嗎?

心中還有一個現實的疑問?就是部分負擔的調漲。不是說轉診可以免去調漲嗎?用來鼓勵民眾先在地方醫院看診。可是,大醫院的回診為什麼還是要加收部分負擔150呢?難道要病人從大醫院調病歷去地方醫院,在請家庭醫師在開轉診單嗎?健保局,我真的越來越搞不懂你勒!!
作者: tznthou    時間: 2005-8-31 09:04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翻了一下原條文:
健保法第三十四條:本法實施後連續兩年如全國平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12次,
即應採行自負額制度;其實施辦法,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。
二代健保法是在第五十一條:
修正在後半段:其自負額適用項目、自負額及實施時間,有主管機關另定之。

大致上是這樣的修正,
對醫界來講應該是會蠻期待通過這樣的條文,
畢竟現在醫界點值低落,
期望藉由修正的條文來回補下降的點值,
可是我想...要通過不知道又要拖多久了!

[ Last edited by tznthou on 2005-8-31 at 09:07 ]
作者: 大鳥博德    時間: 2005-8-31 13:43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想請問一下
如果取得慢性病處方箋
至醫院批價後領葯
沒有給醫生看診
這樣算不算用一次健保卡
小弟因為動過腦瘤的手術
術後每年每個月都得回診
加上是良性的腫瘤不符合重大傷病資格
因此 12 次鐵定會用完
只能祈求身體不要再有其他差錯
所以希望通曉規定的網友能夠幫小弟解答一下
作者: LOLA    時間: 2005-8-31 14:39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炒冷飯地推薦一部電影"John Q",中文譯名叫做"迫在眉梢"!

一個不夠完美的制度總比沒有好!看完這部電影後我很慶幸自己和家人目前還算健康,更慶幸自己活在台灣!
作者: farey    時間: 2005-8-31 15:13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現在會覺得健保好有很大的原因是出在可以"白吃白喝"

可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撐不下去當然是想辦法多收錢少付帳,不然怎麼辦。

萬一"John Q"的兒子不小心今年用完了十二次,才被子彈打到?能隔年在去看嗎?
另外,對於看完十二次又付不出錢的人,醫院有權力不治嗎?

--
應該可以寫個軟體,根據以往的病曆跟時間,推算今年用完十二次的風險值,在決定要不要"出險"

[ Last edited by farey on 2005-8-31 at 15:17 ]
作者: Tango    時間: 2005-8-31 16:18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WereWolf at 2005-8-31 02:09 AM:
這個話,讓我想起石油漲價時,就說台彎的油價比其他國家有多便宜,掩蓋事實(別的國家的稅制與國民所得)說的~石油漲價是很合理(之前台彎的石油太便宜ㄌ,都不知道這麼便宜的石油也可以讓中油一年賺幾十億吧)

想問心中的問題,健保制度算不算獨佔事業呢?他隨意的更改服務項目或收費是不是有壟斷與毀約之虞呢?可以請消基會介入監督調查嗎?政府不是啥都要民營呢?那健保局到底是民營還是國營呢?健保的架構是走回頭路嗎?不用理會市場或民意的取向嗎?

心中還有一個現實的疑問?就是部分負擔的調漲。不是說轉診可以免去調漲嗎?用來鼓勵民眾先在地方醫院看診。可是,大醫院的回診為什麼還是要加收部分負擔150呢?難道要病人從大醫院調病歷去地方醫院,在請家庭醫師在開轉診單嗎?健保局,我真的越來越搞不懂你勒!!


既然是保險.當然是生病的時候才用得到.
政府強迫公民參加健保.當然考慮許多弱勢的就醫能力.
利用公共資源.平攤各階層費用.

我當然贊成健保民營.不受政府干擾.完全自由選擇投保的額度和保費.
想省下健保費.就得自冒急難的風險. 政府也不必裡外不是人.
保險公司也可以狠狠A一筆.. 按照現有健保保障範圍.
每人的保費至少多十倍....

Tango
作者: kondai    時間: 2005-8-31 20:01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台灣健保不是保險,而是社會福利,所以收費才以收入計算!
想想:王永慶的旅遊平安險,會比我的貴嗎?或者,南山人壽的癌症壽險,會因為收入不同而有高低收費嗎?

之前參加藥價與健保政策研討會,健保局副總也承認:財務問題很嚴重,二代健保只是為了解決財務困境,不會有太大的改變。

甚至,謝院長已經喊話:健保不准倒,三代四代健保還要繼續搞!
作者: xdavid    時間: 2005-8-31 23:16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kondai at 2005-8-31 20:01:
台灣健保不是保險,而是社會福利,所以收費才以收入計算!
想想:王永慶的旅遊平安險,會比我的貴嗎?或者,南山人壽的癌症壽險,會因為收入不同而有高低收費嗎?

之前參加藥價與健保政策研討會,健保局副總也承認:財務問題很嚴重,二代健保只是為了解決財務困境,不會有太大的改變。

甚至,謝院長已經喊話:健保不准倒,三代四代健保還要繼續搞!


健保本質當然是保險, 而不是社會福利, 社會福利意旨為對老弱病殘幼貧的一種贈予或補助。這跟是否以收入來收費有何關係?
保險收費的因子, 包含性別/年齡/標準体與否/職業/駕駛車種/職位高低...不下百來種, 當然某些險也包含有收入的因子, 要了解保險目的之一也有"損害填補原則", 當然和收入有關.
以上只是針對名詞做說明, 請勿見怪, 個人認為健保是要解決財務問題沒錯, 但他們真的有找到癢處嗎?
作者: player    時間: 2005-8-31 23:54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反正我只知道....
領薪水的我啥都逃不掉...
作者: kuo_128    時間: 2005-9-1 00:31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大鳥博德 at 2005-8-31 01:43 PM:
想請問一下
如果取得慢性病處方箋
至醫院批價後領葯
沒有給醫生看診
這樣算不算用一次健保卡
小弟因為動過腦瘤的手術
術後每年每個月都得回診
加上是良性的腫瘤不符合重大傷病資格
因此 12 次鐵定會用完
只能祈求身體不要再有其他差錯
所以希望通曉規定的網友能夠幫小弟解答一下


有看醫師的動作才算一次, 所以你目前看一次醫師, 拿到三個月的連續處方箋, 只算一次, 拿一年的藥12個月/3個月的藥=每年看四次醫師

現在一年十二次只是說說罷了, 就算兌現, 也是民國九十六年的事, 不要忘了中間還有好幾次選舉, 實施的可能性很低很低, 連ATM匯款金額, 身分證印指紋都可以一改再改, 別說其他了|)|)|)
作者: f(YES)=Tel+Palm    時間: 2005-9-1 21:36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熊爺啊,「國家照顧」和「全民照顧」有什麼不一樣嗎?
作者: xdavid    時間: 2005-9-3 00:02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下文摘自中廣新聞網, 好好笑, 健保明明就是社會保險,  還要明確定義? 是誰把它弄成商業保險的? 不過一年看病逾12次自行付費取消是件好事, 接下來就看他的配套措施如何了......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【中廣新聞網 】 健保法首度大翻修,衛生署表示,將在九月中送草案版本到行政院,草案中將把全民健保,明確定為社會保險,而不是多用多付費的商業保險,另外,對於爭議大的一年看病超過十二次要自行付費將會取消。(黃玉芳報導)

衛生署期望以二代健保,挽救健保現在財務失靈的爛攤子,衛生署二號再度召開二代健保規劃修法會議,衛生署副署長陳時中表示,在健保法的大翻修中,決定把健保定位為社會保險,大家互助分擔,而不是多用多付費的商業保險。

另外,對於爭議大的第五十一條,也就是一年看病超過十二次,要自行負擔,被外界批評是懲罰病人,決定取消。不過還是有一些還沒有結論,例如第五十六條,定出健保不給付的項目,包括酒癮,藥癮,煙癮等戒斷治療,以及眼科驗光,預防接種,疾病篩檢等項目,要不要納入給付範圍,還是自費,則是下週邀集民間團體在談。衛生署希望九月中完成草案,再送行政院。
作者: bondhsueh    時間: 2005-9-3 09:16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這就是掩耳盜鈴式的加稅了。
本來就多抽了健保“稅”,一直不承認;名不正則言不順,找不到財源,現在乾脆明著來。
這樣誰欠錢是不是就不用打官司,直接讓行政執行處的人執行扣款。
作者: bondhsueh    時間: 2005-9-3 09:22
標題: Re: [討論] 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!?
Originally posted by f(YES)=Tel+Palm at 2005-9-1 21:36:
熊爺啊,「國家照顧」和「全民照顧」有什麼不一樣嗎?


我不是熊爺,路過的而已…
根據芒果亂報的社論:

搞「正名」呀,名不正則言不順。
國家照顧,在傳統觀念裡,國家比較貼近政府的意涵,它國不一定是這個國情。照顧得不好,是這個政府不能;
但若是全民照顧,照顧得不好是因為有人貪吃、多吃又少繳錢,所以造的孽是大家擔,不要怪政府。

加稅啦?福氣啦!




歡迎光臨 PALMisLIFE 討論區 (http://pil.tw/) Powered by Discuz! X2.5